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电子证照使用手册
一、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
用户通过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”加注/查看电子证照。
1.1 用户登录
点击门户右上角[登录],填写用户名、密码后登录门户。
1.2 实名身份认证
登录成功后,点击[用户中心],进入用户中心页面。
点击[我的证照]菜单,通过“国家政务服务平台”手机
APP 扫描页面上的二维码,人脸识别认证通过后进入电子证照管理功能。
1.3 证照加注
首次使用或之前加注日期已过期,点击页面右上角[证照加注]按钮,在弹窗页面继续点击[加注]按钮,提示“加注成功!”表示电子证照加注完成,加注有效期为 180 天。
1.4 下载电子证照
电子证照加注成功后,点击[pdf 下载]或[OFD 下载],即可下载 pdf 或 OFD 版电子证照。
二、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
用户通过“国家政务服务平台”加注/查看电子证照。
2.1 用户登录
点击首页右上角[登录],填写用户名、密码后登录平台。
2.2 实名身份认证
登录成功后,点击右上角[用户中心],进入用户中心页面。
点击浏览器右侧下拉进度条,拖动至[我的证照]模块。
若“我的证照”页面已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,可直接点击查看详情;
若“我的证照”页面未显示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,点击“查看更多”按钮。
在点击“查看更多”后,进入我的证照详情页面,若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已显示,可点击“查看详情”,
查看当前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照;若详情页面未展示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,可点击“绑定证照”按钮,
绑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,绑定成功后点击查看详情按钮,查看当前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照。
点击“查看详情”后,在弹出的页面中按提示使用“国家政务服务平台”手机 APP 扫码进行身份认证。
在“国家政务服务平台”手机 APP 扫码进行人脸识别成功后,即可查看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照,
如用户需下载此电子证照,需点击证照相关服务模块的“证照加注服务”,进入一级注册建造师电
子证照加注页面。
2.3 证照加注
进入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照加注页面后,点击“证照加注”,即可进行证照加注。
点击“加注”按钮进行证照加注,加注成功后,在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照加注页面会
展示一级建造师电子证照和加注历史记录。
在弹窗页面继续点击[加注]按钮,提示“加注成功!” 表示电子证照加注完成,加注有效期为 180 天。
2.4 下载电子证照
电子证照加注成功后,将鼠标放置于证照上方,点击
[pdf 下载]或[OFD 下载],即可下载 pdf 或 OFD 版电子证照。
三、常见问题
3.1 加注电子证照时,提示“证照过期”。
请申请办理[延续注册]业务,等待审核通过后再加注。
3.2 加注电子证照时,一直提示“正在生成证照,请耐心等待!”。
请前往“国家政务服务平台”检查手机号码是否绑定,
如果未绑定,按照提示绑定手机号之后再次加注电子证照。
3.3 加注电子证照时,提示“加注失败”。
申报完初始注册、重新注册、延续注册等业务后,电子证照提示“加注失败”,
原因为证照信息还未上报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,请等待一段时间后再加注证照。
3.4 手写签字和免冠证件照补充及修改
请到申报业务系统中检查手写签字和免冠证件照是否漏传,
如果漏传请前往申报业务系统中进行补充。
补充手写签名和免冠证件照后提交审核,等待审核通过后,等待 1-2 天再重新加注证照。
3.5 “国家政务服务平台”用户中心中无电子证照。
请前往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”查看或下载电子证照。